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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防火二不一記得─不營火,不亂丟菸蒂,記得垃圾要帶走!!

森林防火二不一記得─不營火,不亂丟菸蒂,記得垃圾要帶走!!

一、 依據農業部114年1月15日農授林業字第1142420048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有關農業部林業保育署所製作之「炎火之鏡」 短片及設計防火海報(不生火好森活、謹慎用火守護森活)已放置於網路雲端空間 (https://reurl.cc/96x78X),請各機關單位協助推廣宣導。
三、 另前揭防火海報圖檔使用,請註明「林業保育署授權使用」字樣, 並勿超過授權範圍之利用,亦不得私自有償或無償轉賣、借予、複 製、出租、網路傳輸予第三者,並請遵守著作權法及智慧財產權相 關規定,授權使用時間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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